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头条专题 >> 正文
证监会:没必要对大小非开征暴利税
源自:股天下 时间:2008-9-2 9:36:59

大小非"减震"可考虑一揽子方案
   "大小非"减震或可通过实施一揽子方案有效实现。西南证券报告日前提出,可考虑建立一个大宗交易平台、二次发售和发行认股权证三种减持通道同时推进、相互配合的立体式方案,平抑"大小非"减持给市场带来的冲击。
  解决"大小非"问题,一方面需要在时间轴上平滑解禁股对市场的增量供应,解决让市场难以承受的井喷式过量资金需求;另一方面,需要完善减持通道,使解禁股份消化于短、中、长等不同期限的投资者中,从而使投资者对二级市场运行有稳定预期。
  由此,西南证券提出,可实施"大小非"减持"一揽子计划",该计划同时囊括了大宗交易平台、二次发售和发行认股权证三种渠道。
  即期套现意愿较强的"大小非"股东可通过二次发售套现,发行程序参考IPO制度,为减小发行费用、缩短发行周期,每家上市公司可指定一家券商作为该上市公司专属二次发行商,由该二次发行商作为中介,寻找具有购买意愿的大宗股权长期机构投资者。
  认为公司股价低估,当前价位无减持意愿,计划待股价上升后减持,且目前对资金有一定需求的"大小非"股东可发行认购权证,为防止权证市场价格大幅背离理论价格,设计该权证在存续期内最后一个月为行权期。认购权证发行可指定一家券商作为该上市公司专属权证发行商,通过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权证发行价格。
  对目前没有减持意愿或仍在限售期,但希望在前两种减持通道空窗期内的实现减持要求的"大小非"股东,则可取道大宗交易平台。但西南证券认为,应借鉴美国交易所经验,要求以一定比例以上的溢价出售,同时积极引进券商在大宗交易平台上进行撮合,提高大宗交易平台交易的活跃性。
  对暂时不存在减持意愿或不能减持的"大小非"股东,可继续采取市场中已经开展的股权质押融资方式,但与原有方式不同,在配套减持计划中,用于抵押部分的股权,在质押期间,或者在出现资不抵债引起股权变更,出资方需要对质押股权的处理时,仍需通过上述三个通道减持,不能直接向二级市场出售该部分股份。(上海证券报)

财政部颁新例"推"出燃油税 (11-25)
局部油荒卷土重来 油价机制失衡待解 (10-31)
棕榈油期货29日上市 “开门红”几成定局 (10-29)
股指期货交易年内铁定推出 (10-24)
[ 郑重声明 ][ 查看评论 ][ 打印本页 ][ 关闭窗口 ]
郑重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股天下网站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,仅供参考,据此入市,风险自担。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并不意味着股天下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。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关闭
[更多]   | 个股推荐
[更多]   | 机构论市
[更多]   | 要闻排行
[更多]   | 社情八卦